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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门尼斯人娱乐网站教学督导工作制度
日期: 2017-03-28      信息来源:      点击数:
        为了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面管理,规范教学活动,提高教学质量,根据学校有关要求,结合我司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教学督导组织
        成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组,成员由学院领导、教研室主任和教务科长组成,由院长任组长,教学副院长任副组长,教务科长任秘书,教研室主任任督导专家。
        可根据具体情况,组织督导分组,进行针对性的督导工作。
二、教学督导内容
1、 检查和维护教学秩序;处理教学活动中发生的突发问题。
2、 检查教师教学活动出勤、教学工作态度和教学工作质量情况。
3、 检查学生学习情况,听取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4、 检查试卷评阅情况。
三、教学督导方式
1、每学期由学院统一负责制定学期督导计划,督导小组成员按计划开展教学督导活动。
2、每名教学督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学时,对于教学中发现的问题,要及时上报学院,给予解决。
3、督导在听课中,必需认真填写听课笔记,对教学秩序、突出事迹、出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进行详细纪录,并对听课情况给出具体的听课意见,听课笔记要在每学期未按规定及时上交。
4、每学期初及学期未,由学院负责组织召开督导会议,对本学期教学督导进行统一安排,对督导情况进行汇报总结,并提出有关建议。
5、教学督导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要向任课教师和所属教研室进行及时反馈。
6、学院教学督导工作,要与学校开展的教学质量考评、期初、期中教学检查等活动有机结合进行。
      本制度由澳门尼斯人娱乐网站负责具体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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